今日倒是發生一件事情,說實話,我真的沒打算傳教什麼的……畢竟,會喜歡BL(BOY'S LOVE)的男性,我有生之年只遇上這麼一個(有前途的稀有動物啊!),還在網路上……

咳,那不重要,這邊必須提醒一點,這完全無攻擊男女戀之意.確實在我腦海中這是根深蒂固最久的正常關係,只是,BL對我們來說,它也並非不正常,一樣是純粹的愛情,只是性別相同而已,當然GL也是一樣。

 

實際上這是十一點發生的事情,我正在上班地點(便利商店)交班中,因為向來健忘,也忘記怎麼提到BL的事情這邊,詳細也記不太清楚了,反正他想跟我辯還早得很!只知道他害我算千鈔算了三次!

咳咳!請別強調我記恨,這是事實了,熟知我的人都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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